缴纳房屋契税时的印花税会计分录
“印花税”是根据各种契约、合同、证券、账簿、凭证、许可证照等的性质,分别按照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的税种。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分录计提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购房款)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计提时怎样做会计分录?
1、印花税一般不计提,可以直接根据缴纳的完税凭证入账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现金
2、如果要计提的话,应该通过应交税金科目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金--印花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印花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阅读完上文,相信关于缴纳房屋契税时的印花税会计分录你们都已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如果还想要获得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