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怎么缴纳?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1、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对首次购买90平方内的普通住房,凭无房证明,按1%缴纳;
对首次购买90平方~144平方的普通住房,凭无房证明,按1.5%缴纳;
2、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按3%缴纳;
3、购买非普通住房
不管是否首次都按3%缴纳;
4、购买非住宅房屋
不管是否首次都按3%缴纳。
注意事项: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房屋契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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