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问:某企业因为没有按期缴纳养老保险金,而向养老保险机构缴纳的滞纳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现行税法下对于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限于“税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滞纳金没有文件明确不得在税前扣除,应予扣除。
社保费滞纳金如何缴纳?
(1)2011年7月1日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文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2011年7月1日及以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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