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为多少附政策依据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关于2018个体工商户纳税起征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产品的交纳3%增值税,供给工作的交纳5%运营税。
2、一同按交纳的增值税和运营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
3、还有就是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运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同时,税务机关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应使用《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见附件)。
2018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多少?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018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与增值税的起征点,您现在都清楚了没有?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您咨询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