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涉税处理
非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所有应纳营业税的劳务,即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
【例】
甲建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各种建材取得不含税收入1 700 000元,从事室内装饰取得收入80 000元.(营业税税率适用3%)
销售各种建材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取得室内装饰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算应纳营业税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拓展资料:增值税兼营行为和营业税兼营行为区别:
增值税兼营行为是指交增值税为主的企业,同时经营营业税项目.如,商场,同时提供饮食服务.
营业税兼营行为是指交营业税为主的企业,同时经营业增值税项目.如酒店,同时提供外卖.
营业税兼营业务与增值税兼营业务的区分:
1、营业税兼营业务是指主税种是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非营业税纳税业务
2、增值税兼营业务是指主税种是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纳税业务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涉税处理?这一点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此外,还要分清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才行哦,不同业务之间没有从属关系.欢迎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