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2018-11-09 16:1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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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公司对于上班族的福利是越来越好了,逢年过节总有福利待遇。有些公司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但是这个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呢?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来帮大家解答疑惑,那么感兴趣的你就来阅读下文吧。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呢?

答: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企业以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金额,并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相关收人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与企业正常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同。

《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规定: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将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根据上述规定: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纳税申报时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会计处理: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2)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并且延伸了外购商品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知识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咨询老师,我们老师会在第一时间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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