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发票已认证是不是可以作废附会计处理

2018-11-16 11: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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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发票已认证是否可以作废呢,关于这一问题,首先本篇文章给您解释了所称作废条件,接着,小编又给您带来了这一问题的具体分析。至于当月发票已认证的会计分录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如果您感兴趣的话,欢迎您参考如下的分析。

当月发票已认证是不是可以作废附会计处理

答: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已经认证不可以作废,作废发票要收回原发票所有联次。这种情况下由购买方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信息表上的十位数编码进行开具红字发票。

当月发票已认证是不是可以作废附会计处理

当月发票已认证的会计分录

未认证发票不需要做分录,什么时候认证后才做会计分录,当月认证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

当月发票已认证是不是可以作废,相信您现在应该清楚了。更多会计方面的您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您询问会计学堂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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