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业务会计分录
答:1、一般商品以旧换新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货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
【例】某百货大楼销售A牌电视机零售价3510元/台(含增值税),若顾客交还同品牌旧电视机作价1000元,交差价2510元就可换回全新电视机.当月采用此种方式销售A牌电视机100台,增值税税率17%,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51000
库存商品-旧电视机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牌电视机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收回的旧电视机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因为该商店不是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的收购单位.也不应以实际收到价款251000元作为零售价格入账,因为那样就会少记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款.
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
鉴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例】某金银首饰零售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04年10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0000元,以旧换新业务收入30000元(含税),其中收回旧首饰折价21000元,实收9000元.
应缴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收入+以旧换新实际收取的含税销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该例的应缴增值税=(60000+9000)÷(1+3%)×3%=2010(元)
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如下:
(60000+9000)÷(1+3%)+21000=87 99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9000
库存商品--旧金银首饰 2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银首饰 879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10
知道了企业以旧换新的会计处理后,那销售方在回收旧商品后,对旧商品作怎么样的处置呢?
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将旧商品销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二是将旧商品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三是为避免旧商品废弃后对环境产生污染(如旧电池等),企业将旧商品回收后进行综合处理.无论哪种情况,取得旧商品后企业一般先将其作为存货管理,根据不同情况按其抵价金额计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中,由于一般无法取得旧商品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也就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上述内容"以旧换新业务会计分录怎么写?"不知道大家是否都完全明白该怎么作会计分录了呢?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自己想要咨询我们的,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