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捐赠涉税处理

2019-01-23 15:1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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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捐赠,这个相信很多老会计都不是很熟悉的该怎么操作,因为这不是常规性的业务,今天会计学堂小编与大家一起学习股权捐赠涉税处理怎么做呐?

股权捐赠涉税处理?

答:

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213号),与2003年5月1日实行的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等相关法规相比,新政策在以下方面值得关注:

1.捐赠范围扩大到股权.财企〔2003〕95号文件规定,企业持有的股权和债权不得用于对外捐赠.新政策是对旧政策的延伸和发展,财政部在文件中引进股权捐赠这个新形式,对公益机构今后的发展道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企业捐赠股权须经审议.由自然人、非国有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投资控股的企业,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投资者审议决定后,其持有的股权可以用于公益性捐赠.

3.企业捐赠股权须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不再对已捐赠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并不得要求受赠单位予以经济回报.该规定的目的是规避假慈善、真避税的行为.

4.受赠对象是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5.企业以持有的股权进行公益性捐赠,应当以不影响企业债务清偿能力为前提.

随着股权捐赠的逐步盛行,出现了曹德旺的河仁基金会、杨澜的阳光文化基金、牛根生的老牛基金会、陈发树的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等个人基金组织.纵观国内捐股案例,非公募基金具有以下5个特点:第一,所有的股权捐赠都是流向捐赠者专门设立的基金会.第二,基金会的日常运作还是以股权的红利为主,较少出现将股份套现以进行捐赠的情况.第三,由于国内慈善立法尚未完善,因此以捐股形式成立的基金会通常选择在海外注册或者挂靠在政府名下,比如,阳光文化基金就是在香港地区注册,老牛基金会的主管单位就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四,捐股者所拥有的股份都是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上市,这也与香港资本市场对捐股的慈善理念较为接受有关.第五,由于捐股牵涉上市公司治理与股价,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来完成过户.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捐赠股权成立的个人基金组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则企业的股权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于是否为非营利社会团体或事业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明确了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须应具备的条件.2009年8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又联合公布了《关于公布2008年度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85号),名单包括2008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66家,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3家.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由自然人投资控股的企业,其持有的股权用于公益性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外,经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如,向老年活动机构、农村义务教育、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

以上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名单中,不包括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等捐股成立的基金会.

对于捐股企业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相应地,对捐赠股权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支出不分公益救济性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本年利润中扣除.

股权捐赠涉税处理

股权转让的性质?

答: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股权捐赠涉税处理的内容,相信大家都理解了吧,如果还有疑问,可直接向会计学堂答疑老师咨询哦,资深老会计随时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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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接受一有限公司的股权赠与,能否当然取得股东地位,如果不能应该怎样进行操作? 接受一人公司的股权赠与不论是完全赠与还是部分赠与都是改变了股东情况,需要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这一点如果是想亲自办理可以直接致电工商局,他们会告诉你详细的步骤。 如果是一人公司股权全部赠与,一些法律风险还是要规避的,因为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也就失去了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意义。 以上风险请加以防范。 2、股权赠与的类型 (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 3、股权赠与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1)对于受赠人而言。因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而《合同法》又规定了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不可撤销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受赠人在无违法违约的情况下为避免赠与人行使撤销权,需要在与赠与人达成赠与协议后,应及时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再通过以将自己的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公司登记文件的形式确定股权赠与的效力。 (2)对于公司而言。在股东对内的股权赠与的情况下,根据上述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争得其他股东的同意。鉴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赠与行为可能会打破股东之间的原有持股比例的平衡,从而产生绝对控股股东,对其他小股东的地位和权利的行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于股权内部赠与,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对内部的股权赠与作出例外性的规定。例如,通过约定股东之间禁止进行赠与等无偿转让股权,从而规避上述法律风险。 4、 公司向技术骨干赠予股份的合同怎么签? 网友提问: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为留住核心员工,我公司拟向技术骨干人员赠与若干股份。请问应该怎么签订这类合同? 签订这类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该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批准。 (2)签订股份赠与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出让股份的股东(而不是公司或董事会)和受赠人员,但是最好把公司也列为当事人。 (3)合同中应当明确获得赠与股份的条件,受赠人员承诺符合条件、不存在欺诈。 (4)合同中应当明确对受赠人员在职时间、行使表决权和盈利分配权、再转让股份的限制,以及剥夺其受赠股份的条件等。 (5)合同中应当明确股权过户的条件和时间。在符合过户条件之前可以由出让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的第三方代持股份。 (6)合同签订完毕后应由股东会做出同意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 (7)公司应当与受赠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8)最好委托法律专业人员起草或审查相关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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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无偿捐赠资产的税务处理,一般来说,对于股东无偿捐赠的资产,如果是以股权方式捐赠,则受赠者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如果是以实物方式捐赠,则应缴纳相应的税款。 以股权方式捐赠时,受赠者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享受免税优惠。同时,股权捐赠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捐赠者和受赠者均为中国纳税人;(2)捐赠股权具有完整的所有权;(3)受赠者不得把捐赠的股权再次捐赠给他人;(4)受赠者应当缴纳捐赠所得税。 以实物方式捐赠时,捐赠者应当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税率,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得税。受赠者则应当根据捐赠物品的实际价值,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财产税。 拓展知识: 股权捐赠受赠者应当缴纳捐赠所得税,但如果受赠者为其他国家(地区)的纳税人,则可以适用双重征税协定的规定,避免双重征税。

  • 您好 问您一个问题 对于企业捐赠给民非企业(基金会)的股权 但是股权没有实际价值 捐赠的公司也有业务形成 对于被捐赠的民非企业如何处理呢

    你好,同学。 没有股权价值?那分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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