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填制的要求有哪些?

2019-02-12 14: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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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那么原始凭证填制的要求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以下资料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欢迎阅读本文.

原始凭证填制的要求有哪些呢?

答:①记录真实:原始凭证的填制,要由填制人或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执行和完成情况填写,不得伪造、变造.

②书写正确:文字摘要要简练,数量、单价、金额计算要正确;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凭证如果已有预先编号的,在写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不得销毁;书写要符合规定.大小写要按规定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字迹要工整、清晰;各种原始凭证不能随意涂改.应按正确方法更正.

③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填制的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凭证的填制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金额 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经办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要签名盖章,做到手续完备.

④编制及时: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填写,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加以审核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填制的要求有哪些?

原始凭证的种类有哪些呢?

答: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

自制原始凭证按填制手续及内容的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类.

(1)一次凭证:一次凭证是指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同时记录若干项同类性质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如各种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企业有关部门领用材料的"领料单"、职工"借款单".购进材料"入库单"以及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而编制的记账凭证,如:"材料费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凭证.

(2)累计凭证:累记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以一月为限)连续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的自制原始凭证,其填制手续是随着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而分次进行的.如"限额领料单"是累计凭证.

(3)汇总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内反映相同经济业务的多张原始凭证,汇总编制而成的自制原始凭证,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汇总原始凭证既可以以简化会计核算工作,又便于进行经济业务的分析比较.如."工资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发料凭证汇总表"等都是汇总原始凭证.

3、按照格式不同分类:

(1)通用凭证: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全国通用的增值税发票、银行转帐结算凭证等)

(2)专用凭证: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工资费用分配单、折旧计算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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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正确用字: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用正确的汉字,不能有拼音、略字、异体字等; 2、细节完整:原始凭证中应包含有关财务会计处理的完整细节,如金额、日期、借方科目和贷方科目; 3、准确摘要:凭证摘要应注明凭证内容,不能笼统模糊,有助于后期查询; 4、记账准确:记账时应根据凭证上的内容,将每一笔会计事务准确记载在会计账簿上; 5、存档有序:凭证编号按照顺序排列,以方便后期查阅、核对; 6、凭证保存:一般原始凭证要求一直保留,以便复核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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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你好 记录要真实 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即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要求;原始凭证上填列的内容、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伪造凭证。 内容要完整 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必须符合手续完备的要求,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审核,签名盖章。 手续要完备 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书写要清楚、规范 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编号要连续 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填制要及时 各种原始凭证一定要及时填写,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 统一格式 一般情况下,诸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之类的原始凭证是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和监制,一般发票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和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