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费用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
如果基建工程完工后全部付清工程款了,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在建工程
如果还没付款已经挂账了,就是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在建工程
同时,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
基本建设收入指的是什么及核算?
答:
基本建设收入是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副产品收入.如煤矿、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收入,森工建设中的路影材收入,电站建设移交生产前的电费收入,铁路监管期间的运营净收入,负荷试车纯收入等.对基本建设收入和使用应严格管理:(1)积极组织各项副产品的回收,认真核实收入额,加强核算,为国家积累资金.(2)实行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比例用于偿还投资借款,实行基建拨款的建设单位按规定比例和国家分成,一部分上缴财政,一部分留给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3)建设单位留成的收入,应按规定使用,不得用于计划外工程和修建楼、堂、馆、所.建设单位会计中,应设置"应交基建收入"帐户核算.贷方登记发生的各项基本建设收入,借方登记上交财政和留用的基本建设收入,余额表示应交未交的基本建设收入.
为了核算和监督基本建设收入实现、上交和留用等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应交基建收入"科目.本科目属于资金来源科目,用来核算基本建设收入的形成 与分配情况.贷方登记实现的各项基本建设收入,借方登记按规定上交的税金、销售费用 及结转基本建设收入,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有贷方余额则反映应交未交的基本建设收入.
(2)"应交税金"科目.本科目属于资金来源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的税金,借方登记按规 定实际交纳的税金,如有贷方余额反映应交未交的税金.
关于上述内容"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费用的账务处理怎么做?"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时联系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