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结果只有三种表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与账面一样)、盘盈(固定资产比账面多了)、盘亏、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比账面少了).它们的账务处理如下:
1.账实相符.这是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最好结果,也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之一,实务中不作任何账务处理.
2.盘盈.新制度规定,学校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入账,如没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盘亏、报废、毁损.
新制度规定,学校对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与盘盈的固定资产一样,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核算时在其下设明细科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核算学校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学校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时,把"固定资产"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与"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已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
如有残值处置、保险理赔或过失人赔偿款等收入,借记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科目.随后把处置净收入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贷记"应缴财政专户"等科目.最后把应缴财政专户科目余额上缴财政专户,借记"应缴财政专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产清查有哪些方式?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被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
财产清查账务处理怎么做?财产清查分为全面局部定期和不定期四种清查方式,清查过程中的亏损盘盈都要具体分析原因再行处理,企业的核算准确与否全靠每个财务人用心与否,学习的同时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也可以在线帮助各位财务提升专业能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