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何确定
答: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等,具体采用何种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有两种核算方法: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备抵法来进行的。 按新的所得税法规定:凡计提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存货的跌价准备、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都不能在税前列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作纳税调整。
应收账款中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需经税务确认后方可税前列支。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内资企业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总是的通知”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与会计制度相符,均包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比例仍为0.5%。而对于外资企业则规定:从事信贷、租赁行业的企业及从事贷款担保业务的外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报批后按年末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余额的3%计提坏账准备(但以各种财产作抵押的贷款,不计提坏账准备金)。对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
什么是坏账?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企业发生坏账,造成坏账损失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企业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①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②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③债务人较长时期内(如超过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以上详细介绍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何确定,也介绍了什么是坏账。作为一名企业的会计人员,特别是主管应收账款的会计人员,一定要非常明白,企业的应收账款并不是都能够收回的,可能会发生坏账,这样就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具体的比例一定要清楚。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