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中提取折旧费用要做预算吗?
不需要,提取折旧在财务会计中增加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贷同时增加固定资产折旧,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没有货币资金流入流出,不需要做分录。
哪些不属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
1、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负债:单位收到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其所有权、控制权仍归属原单位,不属于单位的预算收入,因此不纳入单位预算收入核算。(参见:政府会计制度之「1891 受托代理资产」、政府会计制度之「2901 受托代理负债」)
2、应缴财政款:收到资金时就明确了它不属于单位的预算收入,应缴入财政,所以它进来和出去都不需要平行记账,比如代收的规费收入、罚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参见:政府会计制度之「2103 应缴财政款」)
3、同级财政部门预拨的下期预算款和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项:它没有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只是预付性质,只有等到次年预算纳入时才确认收入。(参见:政府会计制度之「2307 其他应付款」)
4、通过本单位转拨给下属单位的财政拨款:它不属于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没有纳入部门预算,只是中转性质,我们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不需要做预算会计核算。(参见:政府会计制度之「2307 其他应付款」)
5、暂收款:如收取的押金、保证金、代收的水电费等,虽然发生了现金流入流出,但它们不纳入预算管理,有偿还义务,属于往来债务性质,我们只做财务会计核算,不做预算会计核算。(参见:政府会计制度之「2307 其他应付款」)
6、暂付款:如备用金、职工借款、预借差旅费、垫付单位或职工的款项、支付的订金、保证金和押金等,我们只是暂时付出,有收回的权利,它们也不纳入预算管理,因此发生现金流入流出时,我们也只做财务会计核算,不做预算会计核算。其中暂付个人的款项,我们在借出时只做财务会计核算,但在报销冲抵时应就报销部分金额同时做预算会计核算。(参见:政府会计制度之「1218其他应收款」)
7、提现、存现业务:它们只是货币资金形式的转换,此消彼长,只需要做财务会计核算。(参见:政府会计制度之“库存现金”讲解)
政府会计中提取折旧费用要做预算吗?综合以上内容所知,小编老师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政府会计在提取折旧费用的时候是不需要做预算的,也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因为预算会计的计算都是按照实付制度来做的,如果企业没有货币资金的流入或流出是不需要做分录。所以关于政府会计的折旧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就来会计学堂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