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起止时间怎么确定?
参考《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逾期滞纳金收取标准
1、税款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社会抚养费滞纳金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行政处罚滞纳金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税收滞纳金起止时间怎么确定?上文小编介绍了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对此大家应该知道这个是怎么计算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