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发票怎么认证,是否可以抵扣
答:商品进口一般包含如下的单据:报关发票(由出口方开具),报关单(根据报关发票结合实际货物填制,由进口方/进口代理向海关申报),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根据报关单出具),以及提单、保单等与货物相关的单据.
进口时不像内贸中,发票、增值税都体现在一张发票中,而是分别体现在报关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进口没有专门的发票.
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进口增值税的一个缴款凭证,地位和作用等同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认证系统,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用征前审核的方式进行认证抵扣,企业持有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到专管税务机关处办理征前审核,审核无误后即可进行正常的进项税抵扣.
当然,并不是每家企业都能进口商品,企业须向商务部、海关申请进出口资格后方可从事进出口业务.
具体的抵扣事项,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各地对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审核要求不一,下附北京某区国税的要求,供参考:
⒈进口合同备案地点
纳税人应在申报抵扣之前到主管税务所备案,备案时需留存:
⑴自营进口的单位需提供《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及中英文对照的进口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⑵委托进口的单位需提供《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需留存),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⒉审核内容
⑴对自营进口纳税人的相关进口业务、《进口合同或协议》及"海关完税凭证"进行核对,内容是否相符.
⑵对委托进口纳税人的相关委托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认真进行核对,内容是否相符,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名称栏"是否为双台头.
⑶《海关抵扣清单》采集内容是否与"海关完税凭证"填开内容一致.
⑷是否超过抵扣时限.
3、审核处理
(1)税收管理员按上述要求审核无误后,在申报表上加盖"同意受理申报"章并签字确认,纳税人持盖章并有税收管理员签字的申报表到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2)申报窗口受理一般纳税人申报时,凡发生"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必须先行审核企业是否持有已加盖"同意受理申报"章和税收管理员签字的申报表,如申报表未加盖"同意受理申报"章和税收管理员签字的应告知企业到主管税务所进行审核.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认证时间是多少天
答: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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