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可以发工资吗?

2019-09-17 15: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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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企业如果发放工资和计提工资的话都是使用应付职工薪酬进行登记的,但是有的企业想在其他应付款进行登记。那么其他应付款可以发工资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不难的,但是需要结合一些知识来理解,会计学堂小编就带领大家在下文中阅读更多有关这个问题的详细内容。

其他应付款可以发工资吗?

企业发放工资一般是使用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发放工资时贷方可以用“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科目。

公司一直帮老板交个人工资所得税和社保,可以从其他应付款扣除,个人所得税本身就是个人负担,不应该记公司的费用,社保可以解释是老板自己承担,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借:管理费用(红字)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其他应付款可以发工资吗?

其他应付款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企业发放工资最好还是使用应付职工薪酬进行登记,但是如果是老板或者法人的工资的话是可以使用其他应付款进行登记的,如果员工的工资使用其他应付款进行登记的话,在账务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常理是有问题的。那么“其他应付款可以发工资吗?”全文介绍到这里就结束了,相信有很多朋友还是意犹未尽的,可以到会计学堂查看其他的会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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