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回款怎么做账

2019-09-24 15:0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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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回款怎么做账,很多人都不知道,收到回款这一情况的会计处理是很多会计新手都十分有兴趣的话题之一,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涉及到的会计分录。具体的做账方式各位可以参考下文中的介绍阅读。您不知道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专家。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股东回款怎么做账

收到现金时:

借 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金

将现金送存银行(填现金交款单)

借 银行存款

贷 现金

股东回款怎么做账

客户回款扣除的手续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手续费可以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来进行处理.

扣除回款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得到扣除的款项后抵销掉管理费用)

销售发出商品,未收到货款的,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回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可以向公司借款;其次,判断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如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如期偿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股东拒不偿还,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最后,本律师提醒大家,在股东向公司借款时,应当履行相关程序,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约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不宜超过一年,以免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的行为。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以上就是股东回款怎么做账的全部内容。按照上面的流程和方式处理吧!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本文章仅供参考,我们将不断更新新的内容。如果您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站资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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