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超过本地可扣除上限如何计算个税

2019-10-29 10: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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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个人所得税都是会计需要每个月都给员工计算的费用之一,也是单位代扣代缴的,如果它们算错了的话,会徒增会计的工作量,也容易带来许多的麻烦.那么,公积金超过本地可扣除上限如何计算个税呢?不知道的请看下文!

公积金超过本地可扣除上限如何计算个税

根据应纳所得税额(不是工资总额的范围或含义)计算个税如下:

第一个问题,比如应发工资8000,

那么,应纳所得税额=8000 -3500-800 -(自负的三险)

个税 =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至于第二个问题,通常分别计算申报,前者单位补贴超标的公积金确实=后者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调增利润总额项,换言之,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超出公积金上限的部分支出不得扣除,即也要调增利润总额项

公积金超过本地可扣除上限如何计算个税

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关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目前暂无明确的规定,实务中也是做法不一,总的来讲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一是,,将单位负担的补充住房公积金计入"管理费用";二是,参照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会计处理,首先计入"应付福利费",应付福利费不足列支部分再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上述实务中的两种意见,小编认为第一种更为合理,即单位负担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因为即使对于单位负担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也只是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才能在"应付福利费"列支,并不得造成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一般不但远高于工资总额的4%,一些单位甚至远高于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比例14%,且目前已明确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几项保险费的比例之和就已差不多达到工资总额的14%,除此以外,"应付福利费"科目还有其他核算内容,如果再列支补充住房公积金,必将使"应付福利费"出现赤字.在各项补充保险从"应付福利费"列支但不得使"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的前提下,要求补充住房公积金也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显然是不现实的.

关于公积金超过本地可扣除上限如何计算个税上文已经做了详细的解答.今天小编就说到这里了.如果你们还没有掌握这方面的能力,还想知道更多有关会计方面的问题.不妨通过会计学堂网深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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