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去年的发票可以退回去重开吗

2019-11-15 15:4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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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的增值税发票,我们分为专票和普票,它们之间有着很多区别,看问题的时候需要区别来看,有关增值税去年的发票可以退回去重开吗就要分专票和普票的情况,会计学堂的小编整理了参考资料以供大家查阅.

增值税去年的发票可以退回去重开吗

答:1、如果是普票,金税系统允许开具红票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否则不可以;

2、如果是专票,受票方抵扣前可以开具红票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售票方已经抵扣,则需要按照"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的处理: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增值税去年的发票可以退回去重开吗

跨年的增值税专业发票还能抵扣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你所取得的专用发票只要不超过360日,即可认证抵扣,不存在跨年度问题.

本文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增值税去年的发票可以退回去重开吗?我们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是可以冲销的.如果对于本文有任何不明白的,欢迎点击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我们实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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