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2019-12-05 12:0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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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很多学员在咨询,公司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公司注销已经开发票交税的应收账款怎么办?如果大家不明白的话可以来和会计小编一起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公司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公司注销根据相关规定要设立清算组,而清算组在成立后10日内要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2、公司完成清算后,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办理.

3、公司申请注销必须要在拿到"清税证明"后才能停止报税,未拿到证明仍需继续报税.

4、公司应当在成立清算组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省级以上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通知相应的债权人.

5、公司申请公司注销之日起30日内,要向原社保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社保账户注销相关材料信息,办理公司社保账户注销.

6、公司注册资金虽然已经为认缴制,但在办理公司注销时未缴清的注册资金,需要补缴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

7、公司旗下含有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未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的总公司是无法申请公司注销.

8、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要在补办营业执照或是解除经营异常名录后,才能申请办理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注销已经开发票交税的应收账款怎么办

注销企业到期的应收、预付账款因依法主张其债权力,对确实无法收回而形成的坏账损失,如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者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及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等,允许在清算所得中作为损失扣除.各级税务机关在办理注销清算时要防止企业故意放弃到期债权,或者以现金或实物抵债等形式收到应收款项后,仍然长期挂账,虚报损失.要认真审核、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要求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程序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才允许扣除.

企业注销清算时应收账款不是坏账的话,税收的可变现价值为原值;如果是坏账应申报损失应付账款清算终结前无法支付的应做为税收的收入.

注销后,如果你还欠税务局欠款,有应收账款未收回你就要放弃的话,税务部门会申请法院撤销你的放弃权,将应收款的权利转到税务局,收款后直接抵冲他们的税款,如果你注销前税务清算清缴完了,税也全交了,税务是不管的,那只有债务人去考虑的事了.

如果应收账款的客户要发票,此时已经办完税务注销登记,只能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并交纳相应税费即可.

公司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公司注销已经开发票交税的应收账款怎么办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讲完了,能不能收回得看对方给不给和你单位留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老板的公关能力工作力度.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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