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应该怎样稀释股权
股权收购分为衍生产品收购和原始收购。衍生产品收购通常值得通过股权转让接受原股东的股权。原始收购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权收购和公司增加资本和股份时的股权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减少,即稀释。
例如,一家初创公司有两位创始人,小王持有60%的股权,小李持有40% 该公司在天使轮筹集了1000万元,并给投资者10%的股权。融资后,小王的股权变成了60%*90%=54%,小李的股权变成了40%*90%=36%,被稀释的是被投资者拿走的部分。对于企业来说,股权稀释是融资扩张发展过程中的必要条件。合理的股权稀释也能为股东和企业实现双赢。
对创始人来说,股权稀释意味着投票权比例的减少,但股权持有的价值在稀释前后是否减少取决于稀释前后公司价值的变化。坦率地说,股权稀释是由于PUC普通股的增加而导致的每股收益的减少 股权稀释主要存在于股权结构被重新审视的公司。
专业人士指出,股权稀释的最佳情况是实现股东和企业的双赢。然而,如果这个过程处理不当,随着稀释的继续,企业家会逐渐失去控制,最终可能被淘汰。
增资股权稀释如何计算
股东稀释后股权=(股东原股权比例*注册资本+股东本次注资)/新的注册资本
增资股权稀释实例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
请问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 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答:《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
结合本案来看,贵司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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