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文件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1、母公司对其全资公司投入资金,子公司挂在"其他应付款",只能表明母子公司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
2、如果是母公司的投资行为,转入"注册资本",母公司账册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同步调整,此时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投资入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是否就投资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什么情况下要交印花税?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经济业务中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对订单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纳税人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企业向股东借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则无需印花.
3、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印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印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须再重新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对"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需要缴纳印花税吗"的解答,印花税这个税种只针对于购销关系进行征收,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明显不属于购销关系,子公司计入其他应付款实际上就是一种单纯的借贷行为,因此不构成印花税的征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