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年亏损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免

2020-06-28 09: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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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大家都不陌生,只要企业成立后正常经营我们都是需要对所得税进行申报的,这个每个会计人员都应该掌握的内容.你知道连年亏损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免吗?不清楚的同学请跟我们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找找相关的解决办法,说不定就能对你有启发.

连年亏损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免

按这种情况应该是定期定额征收的,这是不考虑亏损情况的.而且企业的亏损只有经过税务机关核实后才是真实的亏损,才能允许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只要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就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亏损就不需要交所得税.

连年亏损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想要知道连年亏损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免?一定要好好阅读上文的内容.小编告诉我们亏损一定要是税务机关核实后的才能算,才能以后的年度损益来进行弥补.如果没有经过核实的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缴纳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同学直接联系会计学堂老师为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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