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元,商业180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
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的专业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立总帐、明细帐;要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销项和应交税金;要能税务机关要求建立起相关的出入库手续,要能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保送各种报表;
3.有真实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税务局会派专员审查;
4.新办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老企业50万元以上.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四)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已作出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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