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付租金税款的会计处理及税前扣除依据
答:代屋主支付开租金发票税金,不属于本企业的费用,故未能在汇算清缴期时税前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因此,对于代付租金税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代收代垫的款项不属收入的范畴,你是物业公司,应该是由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之类的收入为主减去水、电、煤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他应付款是妥当的,应该是代收款项,可以根据发票或是收据来做相关会计账,在收到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电力公司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电力公司
贷:现金
代垫税金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单位税金
贷:现金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关于代付租金税款的会计处理您现在是否已经知道了呢?假如对此您还有什么地方有疑问的,可以询问一下我们的会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