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预缴增值税不开票如何选择税率?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预缴税率是3%或5%。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工程上有两种税率:简易办法是3%全在是施工地预交,预交税费=价税合计/(1+3%)*3%;
另外一种是11%.在施工地预交2%.企业所在地交9%.施工地预交税费=价税合计/(1+11%)*2%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同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随同增值税缴纳,无论是异地预缴增值税,还是机构所在地正式申报时实际缴纳增值税,均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依照实际缴纳所在地适用的税率(征收率)进行缴纳。因此,一个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能存在多种税率(征收率)。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营改增后预缴增值税不开票选择税率的方法,相信您这下应该是比较清楚的了。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欢迎您多多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