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益性赠送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答:对于非公益性赠送的账务处理,其实是和公益性赠送一样的,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但是,非公益性损赠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个要进行纳税调整。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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