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算错了怎么处理?

2018-04-12 17:1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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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是国家的税收优惠点,不管是在抵扣还是税率方面,很多财务与对实务处理不太清楚,本文来为大家解答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算错了怎么处理。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算错了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第4栏“11%税率”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算错了怎么处理?

甲肉食加工厂2017年8月10日购进生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1100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列明完税价格20000

元、税额2200元。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为8000元。上述购进生猪1/3用于生产熟食,2/3用于生产猪肉,已单独核算

农产品进项税额=(10000+20000)×13%×1/3+8000×13%×1/3+(10000+20000)×11%×2/3+8000×11%×2/3=1646.67+2786.67=4433.34元。

借:原材料-生猪36866.6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33.34

贷:银行存款41300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算错了怎么处理,相信大家看完已经有所了解,更多咨询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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