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当月已经开出的17%怎么办?

2018-04-27 17:2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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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选择了简易征收,就不能按一般计税方法开具17%发票,如果简易征收当月已经开出的17%怎么办?具体如何处理请跟着小编一起来探讨一下。

简易征收当月已经开出的17%怎么办?

根据国税总局有关规定,简易征收不可以开17%的增值税发票,只能开具5%或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这个月开除了17%的发票,本月按票面正常记收入,下个月对方给你方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你再开具红字发票给对方,他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然后本月再开一张正确的,因为票已认证所以发票不能退回。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所以你选择了简易征收,就不能按一般计税方法开具17%发票。

简易征收当月已经开出的17%怎么办?

简易征收可以开专票吗?

符合条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项目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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