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的核算怎么做?
转让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摊销专利权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制造费用
贷:累计摊销
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如何纳税?
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
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举的应税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之一,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税方法是: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凡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税目税率表所规定的应税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城建税及其他随营业税征收的附加税费,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费等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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