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账项做完调节表后怎么处理?
答: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因尚未接到凭证因而未登记入账的款项.
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是在企业与银行双方的账面金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而本单位未收的款项,减去对方已付而本单位未付的款项.
经过调节后,双方的余额应相互一致.
银行余额调节表是用来对期末银行日记账的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时进行调节的一种会计表格.
它不能作为会计账务处理的凭证,它只是对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检查和控制的一种方法;
因此在月末银行余额调节表应和银行对账单一起装订备查.
什么情况会导致未达账项?
答: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银行已经收款入帐,而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因而未收款入帐的款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如,委托银行收款等.
二是银行已经付款入帐,而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因而未付款入帐的款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如,借款利息的扣付、托收无承付等.
三是企业已经收款入帐,而银行尚未办理完转帐手续因而未收款入帐的款项,(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如,收到外单位的转帐支票等.
四是企业已经付款入帐,而银行尚未办理完转帐手续因而未付款入帐的款项,(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如,企业已开出支票而持票人尚未向银行提现或转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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