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二手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整怎么做账?
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政府为减轻企业负担而出台的优惠政策。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就要求专门填报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情况。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发〔2009〕81号、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主要有:
1、缩短折旧年限:60%;
2、双倍余额递减法;
3、年数总和法;
4、一次性扣除法。
那么,如果是二手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整,可以这样做账:
【案例分析】
某建筑公司营改增后成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购入一台税控电脑,不含税价4,000.00元,价税合计4,68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购买打印机一台3,0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假定该公司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预计净残值为0元,直线法折旧。不考虑其他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
1、 2016年6月固定资产入账处理,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电子设备-5000元以下-电脑 4,000.00
借:固定资产-电子设备-5000元以下-打印机 3,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7,680.00
从2016年7月起开始计提折旧,2016年会计上应折旧的金额=7000/3/2=1,166.67元,每个月应计提折旧是194.44元(7000/36)。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194.44
贷:累计折旧 194.44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营改增后二手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整,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需要将本文的案例分析多多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