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费发票个人抬头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报销呢?
答:小编认为,电话费发票个人抬头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发票是个人名字的电话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为个人报销电话费纳税调整的问题,只需要调整一次,不能重复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发票个人抬头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报销的,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1、个人名义的住宿费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这些是发票抬头必须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做管理费用差旅费。
2、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通讯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3、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发票(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房租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因此,电话费发票个人抬头是可以报销。
对于电话费发票个人抬头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相信您看完了上述小编的分析应该清楚了。同时关于电话费发票个人抬头也是可以报销的,您应该清楚了。更多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