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否可以全额抵扣呢?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同时用于多种增值税项目的(一般计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小编了解到,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其进项税是可以全额抵扣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目前税法对固定资产的规定是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而《企业会计准则》中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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