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会计分录
1、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属于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劳务收入,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关于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在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086号)规定,在中国境内,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会计学堂整理的。
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应凭与母公司签订的明确规定提供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服务合同(协议)或服务分摊协议、发票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母子公司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会计分录,如果你在母公司做财务,那么对于自家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来往费用的财务问题可以做一个集合,以便增进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