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一样吗?
答:财政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第一部分总说明中,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可见,在新的政府会计体系中,政府会计所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因此可以猜测,政府会计制度可能不仅仅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许还会发布《政府会计制度-军队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社会团体会计制度》等。
至于说为什么不直接称之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非要加一个“政府会计制度”的帽子,可能是为了呼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提出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的不一样的,相信您这下应该比较清楚的了。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继续支持本网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