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分析及相关政策规定
答:股权激励对公司而言是有成本的,属于公司的费用支出,该费用应在公司的净利润中扣除。而公司的净利润往往是战略投资者重点关注的考察公司经营状况的一个指标,同时,公司净利润也是公司上市审核的一个条件,因此,股权激励在会计上的处理就成为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
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在会计核算上,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而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案例:
甲公司是境内上交所的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股票期权,同时约定这些管理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100股公司股票。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8元/股。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职,甲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公司的人员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有10名人员离职,甲公司将估计的离职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有15名人员离职。
则会计核算具体内容如下:
1、2015年1月1日,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
2、2015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96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6000
3、2016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108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8000
4、2017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75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5000
5、假设全部155名管理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行权,甲公司股票面值1元/股
借:银行存款 775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79000
贷:股本 15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41000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对于上述会计学堂的案例,您有什么疑问。欢迎您询问一下我们的在线老师,或是在学员群里提出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