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退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11年第27号)规定:"第二十三条 已缴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第二十七条 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2〕51号)规定:"四 城市公交企业2012年1月1日后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退还已征税款.
有关于汽车购置税退税流程?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二)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应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车辆购置税退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朋友通过阅读上文中会计学堂的整理和分析后,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获.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