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什么样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

2018-07-10 14:2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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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的税法规定下,农产品可以进行加计扣除了.那么企业在购进农产品时,要购进什么样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呢?下面文章为大家进行了解答,并阐述相关的使用农产品加计扣除的会计核算办法.请看文章.

购进什么样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实行进项税加计扣除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反映,在实际执行中,因成本核算、购货发票种类等原因,存在加计金额计算不准确、纳税人计算错误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笔者建议纳税人采用"收购环节归集、期末计算比率、领用环节核算"的进项税额加计核算办法,保证扣除力度不变.

国务院简并增值税税率,将适用13%税率的货物全部下调至11%后,为了保证农民和企业利益不受损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实行进项税加计扣除配套政策.文件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也就是说,改革前的扣除率是多少,改革后还是多少.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购进什么样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

使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会计核算办法:

针对上述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建议按照"收购环节归集,期末计算比率、领用环节核算"的农产品加计扣除核算方法,保证减税政策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在购进环节全部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在农产品购进环节,根据本次农产品购进金额,无论将来用于深加工还是初加工,一并计算加计扣除金额.设置"待加计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留待下步加计扣除进项税额.本科目按照外购农产品类别设置.

2.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核算"加计进项税比率".

按照加权移动平均法,月末一次计算"加计进项税比率",根据"待加计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农产品期初余额、本期增加等计算加计进项税比率."加计进项税比率"=期末分摊前"待加计进项税额"科目余额÷(农产品科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农产品金额)

3.月末根据农产品用途计算应分摊加计进项税额.

月末,根据发出农产品用途,对"待加计进项税额"进行处理.用于加工熟食品,根据发出农产品价值和"加计进项税比率"计算加计扣除税额,在当期申报抵扣.对于用于初加工的,根据发出农产品价值和"加计进项税比率"计算加计扣除税额,分别冲减"待加计进项税额"和"营业外收入"科目.发出农产品对应待加计进项税额=发出农产品价值×加计进项税比率

以上就是关于购进什么样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以及相关的使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会计核算办法的解答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请点击答疑窗口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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