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部分红冲进项转出如何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非应税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17%)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
免税项目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上述文章通过举例的方式向大家讲解了货款部分红冲进项转出如何做账的问题.希望本文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参考.更多的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