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费预充值发票怎么做账?
答:计入管理费用-高速公路通行费充值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
贷:银行存款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计算抵扣;
其中,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高速公路通行费预充值发票怎么做账?直接计入管理费用-高速公路通行费充值即可.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吗?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