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本金和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借款利息账务处理:
(1)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按季 按半年),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预提时,按预计应计入费用的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实际支付月份,按照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提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预提数的差额(尚未提取的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及借入外汇贷款的外币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长期借款"账户;
竣工决算以后在规定的还款期内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长期借款"账户.
举例说明:
[例]某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从中国工商银行借款lOO万元,期限3年用于建造一个厂房,年利率12%,该厂房第2年末完工并投入使用.(为简化起见,笔者采用单利计算利息)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00
第一年末计算应计利息=1000000×12%=120000(元)
第二年末计算应计利息=1000000×12%=120000(元)
前两年年末应计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20000
贷:长期借款 120000
第三年由于工程已经完工,长期借款利息按月计算,并计人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1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
第三年末归还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 1360000
贷:银行存款 1360000
上述文章关于借款本金和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问题分两种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举例进行说明.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点击答疑窗口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