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提供原材料进行的加工如何核算?

2018-08-21 10: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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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面对各种核算问题,今天我们要来讲解的就是关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进行的加工如何进行核算的问题.以下是会计学堂整理的先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接着往下看吧!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进行的加工如何核算?

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只需在按表外科目专设的"代管商品特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的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湎考虑对应账户问题.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存查的备份.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如不需入库保管,可不通过"库存商品"账户核算,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进行的加工如何核算?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一、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二、发生相关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制造费用

三、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收――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受托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四、受托方上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进行的加工如何核算的问题,上述文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说明,相信你看完文章,一定有所体会.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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