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的坏帐又收回如何处理?
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就是已经确认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且注销这笔应收账款,这个已经注销的应收账款后面又收回来了.
已核销的坏账准备以后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根据税务局有关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转销处理:
(一)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六)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看完上述文章,你学会确认的坏帐又收回如何处理的方法了吗?在你们的会计工作中,如果碰到了这样的情况,可以参照本文的解答,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