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费的会计处理应该怎样做?

2018-08-24 09:34 来源:网友分享
5766
土地闲置费就是指国家对闲置土地所征收的费用,那么在会计上,它应该怎样做账呢?税务处理应该怎样做?对于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别担心,接下来就由会计学堂的老师来为您一一进行解答,请看文章.

土地闲置费的会计处理应该怎样做?

土地闲置费是指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照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的闲置土地的费用.

土地闲置国家未收回的,计入施工项目成本(在建工程等,这个要根据用途自己确定)

被国家无偿收回时,可计入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等)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

(1)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按出让金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2)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土地闲置费计入"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土地闲置费的会计处理应该怎样做?

土地闲置费的税务处理:

在土地闲置费的涉税处理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而缴纳的土地闲置费,计入成本对象的施工成本;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税收规定在税前扣除.同时,《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扣除,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因此,纳税人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土地闲置国家未收回的,计入施工项目成本(在建工程等,这个要根据用途自己确定)

被国家无偿收回时,可计入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等)

关于土地闲置费的会计处理应该怎样做的问题,上述文章根据国家是否收回的情况来进行了解答,并根据相关规定阐述了其税务上的处理.本文解答完毕.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企业在新区购买土地,因一直没有开工建设,先新区管委会向企业征收了土地闲置费,请问这个土地闲置费应该做入什么会计科目明细 ,谢谢老师!

    你好你们买土地主要是干嘛的

  • 土地闲置费用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区别?

    土地闲置费用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1、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开发利用行为产生的收入,如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而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利润所得的税收。 2、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普遍高于企业所得税,因此可以给予企业容易操作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从而促进土地闲置费用的投资和有效使用。 拓展知识:在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方面,适当低税率政策及发放补贴都是政府采用的有效措施,以此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应用案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可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土地使用金收入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以此鼓励企业投资,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 闲置土地有啥样的规定

    你好,同学。 你指的是哪方面

  • 种植业闲置土地成本怎么计算啊?是不是只计算闲置土地的租金就可以,日常发生的费用不需要承担吧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此,第一、已签收土地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土地闲置费为: (1)营业型用房用地,为出让金总额的1.2%; (2)建设用地为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设施用地为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总额不得超过出让金总额的20%。

  • 工业土地闲置费用要怎么收

    你好同学,一般是各个城市自己规定的每平方多少钱的比例,这个要看城市的具体规定,每个城市不一样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