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价收购股权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长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举例说明:
【例】A公司以本企业20%的股权(股本1000万,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和300万元现金作为支付对价,收购C公司持有的B公司80%的股权(计税基础1000万元,公允价值6000万元).由于A公司收购C公司股权的比例大于75%,股权支付占交易总额比例:5700÷6000=95%,大于85%,假定同时符合特殊处理的其他条件.依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C公司可暂不确认转让B公司股权的全部转让所得,但应确认取得非股权支付额300万元现金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即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6000-1000)×(300÷6000)=250(万元).C公司取得现金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为300万元,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为1000+250-300=950(万元).
C公司(A和C非同一控制)
借:长期股权投资--A投资 5700
银行存款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投资 1000
投资收益 5000
C公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A计税基础为950,投资收益中只确认应纳税所得250,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0-250=4750,假设将来以10000转让长期股权投资--A,投资收益10000-5700=4300,而应纳税所得=10000-950=905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50-4300=4750.前调减后调增,暂时性差异.
前调减是因为没有足够资金付税,后调增是因为有钱了.
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B 6000
贷:股本 1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700
银行存款 300
A公司如果以被收购企业股权950+现金300=1250作为计税基础,则A公司将来转让该投资反而要多交税,为什么?因为资本公积溢价是不交企业所得税的,现在没有调减,将来却要调增(这就是个问题,因此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中的被收购股权应当理解为被C公司购买的A公司股权计税基础6000).
关于折价收购股权账务处理的问题,上述文章用举例说明的方式拉进行了解答,更有利于读者的理解,提高举一反三的能力.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