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利息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不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而银行存款利息不是日常活动产生,因此不能做收入科目,应该做到财务费用科目里面,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在财务处理中,费用类科目只在借方反映,那么贷方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可以做到借方用红字反映,结果是一样的.
结算银行存款利息会计分录
结算银行存款利息,借计银行存款,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在会计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关于定期存款利息会计分录的做法,上述文章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相信看完文章,你一定有所体会.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