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逾期未交的滞纳金能免除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免除的,税收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滞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收滞纳金,目的是为了保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履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单有以下情况是可以免除缴纳带纳金:
一、因税务机关责任未缴、少缴税款政策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不加情形: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二、经批准缓交且在批准期限内的税款政策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不加情形: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
拓展资料: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是:(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
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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