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简易计税扣除分包款是否含税?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拓展: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上述文章针对建筑业简易计税扣除分包款是否含税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